军训考勤实施细则
2015年09月14日  

一、学生要按时参加军训,严格实施考勤,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。未经准假或超假期者,以旷课论。

二、学生军训期间请假必须有充分理由,一般从严掌握;军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。

三、军训期间学生请假,必须按级请假,按时归队。

1、学生请假半日内,由军事教官批准(限在军训基地内)。

2、学生请假半日以上,由军事教官和指导员同意后按学生考勤的规定报团部批准。

四、对无故不参加军训的学生,根据缺勤学时多少,情节轻重及检查态度,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,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。

1、对初犯者,军事教官要给予批评教育。

2、对军训期间无辜缺勤在4——8学时者,给予通报或警告,缺勤8学时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。

五、考勤实施由军事教官,指导员负责进行,并于军训结束后,将学生考勤情况及考核成绩交军训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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